(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接收毕业生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企业管理专业。
(2)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持有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等条件的毕业生)。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3)年龄在28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地点为长江、沿海项目部。
职位福利:五险一金、绩效奖金、带薪年假、定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