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7、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海洋一等或内河一类船舶(含自航、非自航)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项条件:
(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等相关水上专业;
(2)持有自航海船一等二副二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或持有海上无限航区、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证书。
(3)具有一年及以上自航耙吸式(绞吸式)挖泥船二副、二管轮及以上或电机员岗位任职资历;
(4)安全记录良好。
——特别优秀人员经公司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
职位福利:五险一金、交通补助、带薪年假、通讯补助、定期体检、节日福利、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