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执纪执法工作。
2.负责受理和处理纪检监察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检举控告。
3.负责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出具等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具有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及审判、检察、公安、财经、审计等有关单位、金融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3.熟悉相关的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了解纪检监察基本工作内容,有一定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能力。
4.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不得有以下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等。
6.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合规理念和风险意识,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