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学前教育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完成招生计划。科学管理全园的教学、后勤、行政、安全等全面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完成工作目标。定期检查、总结、评估、考核;
3.负责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负责建立组织执行园所各项规章制度;
4.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并做好指导、监督、检查、评估、考核;
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形成良好的园风。关心员工,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
6.负责对业务及后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抓好安全、卫生保健、膳食及教育教研等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园务计划的落实;
7.定期主持召开园务会、安全管理会、教职工大会、家长委员会会议,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8.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有效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区活动;定期组织家长学校活动,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以提高办园质量;
9.管理好园所的设备,经费合理使用。争取更多的合作支持,提高园所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10.做好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及上级交予的其它事务;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应的管理能力;
3.具有5年以上教育机构或幼儿园各类经验。教育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审核可在学历及职称要求上适当放宽:
(1)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项目,为课题主要负责人;
(2)在任职期间,所在幼儿园通过市级一类及以上幼儿园评估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类表彰。